农业法治工作会交流发言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参加农业农村法治大讲堂 农业农村局法
为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考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进步、维护稳定的能力,聊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第七期农业农村法治大讲堂。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单位及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200余人参加。
省人大专家围绕《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进行了专题授课,从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规则、适用范围、重点内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读。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的需要,是深化我省农业农村改革的客观需要,是确保乡村振兴进步目标如期实现、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需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对产业进步、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宜居、乡村治理、城乡融合、扶持政策、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了规则性规定,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指导和遵循。参加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进修受益匪浅,对条例的领会更加深入,对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和路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为今后职业提供了指导和遵循。